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轻工业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的通知
中轻联综合〔2021〕212号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轻工业科技创新
平台认定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建立健全轻工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决定开展2021年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和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高校或研究院所牵头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鼓励高校或研究院所联合企业以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申报,具体条件包括:
1.依托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组建的重点实验室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
2.有明确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方向符合行业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前沿学科、交叉领域的高水平研发活动;
3.拥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运行条件;
4.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原则上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
5.拥有学术水平高、创新精神强、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突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有一支科研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6.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
(二)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申报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条件包括:
1.依托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企业应在国内建有生产、科研基地,企业可独立申请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社会投资机构等单位共同申请,联合组建的工程中心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
2.工程中心名称、研发方向、研发内容合理,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内的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
3.具有学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原则上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低于30%,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拥有较强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中国轻工联会员单位可直接向我会提出申请,有关国家级轻工行业协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行业组织可审核推荐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不超过1个;
(二)申请单位须认真填写《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
(三)本次优先支持轻工行业智能制造、绿色低碳、新材料、生物工程等“卡脖子”以及产业发展短板领域。
(四)本次认定采取宁缺毋滥,成熟一个、考评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申请材料接收时间截止10月29日,期间申请单位可随时报送材料,我会对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合格后,将组建考评组,组织申请单位进行汇报答辩或进行现场考核,考评结果报中国轻工联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认定。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各依托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联系人:李永智 申婷婷 何旭丹
联系电话:010-68396446 010-6839644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
附件:1.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2.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021年7月14日
1、 | 附件1 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
2、 | 附件2 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