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第二批)认定建议名单的公告
中轻联综合发[2019]365号
关于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第二批)认定建议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组织相关专家对第二批申报的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40家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建议名单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所公布的重点实验室及其依托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部门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永智
联系电话(传真):010-68396446; 邮箱:qgjnj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阜外大街乙22号(邮编100833 )
附件: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第二批)认定建议名单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
2019年11月18日
1、 | 附件: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第二批)认定建议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