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品牌价值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轻工各行业协会、企业: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品牌价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7]2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说明
品牌价值评价是推进品牌建设的重要工作,对于科学评估品牌建设情况和成果,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增强品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质检总局正在积极开展针对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中华老字号及旅游品牌、自主创新品牌的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凡是符合条件的单位结合自身优势确定申报类别,积极参与评价。
二、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数据信息,请将申报材料(纸质1份及电子版)于8月7日前报所属行业协会或直接报送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审核推荐。
(二)各行业协会按照评价范围与对象、申报条件等要求,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参与本年度品牌价值评价工作。行业协会要根据日常管理工作中掌握的行业信息和数据对企业填报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发现填报数据存在较大问题的及时退回修改,确保申报质量,并按要求汇总参加品牌评价的企业数据信息有关材料(各参评品牌纸质申报材料、汇总表各1份及电子版)与8月18日前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
三、联系方式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阜成门外大街乙22号418房间
电话:010-68396418 邮箱:qgpinpai@126.com
附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品牌价值评估工作的通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
2017年7月10日
1、 | 国质检质〔2017〕266号 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