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轻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强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轻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中国轻工联于2021年认定并发布了第二批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国轻工联每三年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一次定期评估,评估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现将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于2021年认定的第二批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详见附件1)。
二、填报要求
评估报告是中国轻工联对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要求信息全面准确,标志性创新工作及成果能够代表创新实力与水平。各依托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评估报告报送工作,按照附件提纲要求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
三、时间要求
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评估报告纸质件(格式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第一依托单位公章)寄送至综合业务部,电子版(Word版,无需盖章)发送至邮箱cxpt2022@163.com。
注: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愿放弃评估。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 歆 010-64285156 王 珂 010-64285136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路3号国轻大厦622房间。
附件:1. 第二批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2. 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报告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综合业务部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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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