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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对中国等国家碱锰电池进行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2006-09-18 来源:中轻联综合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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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1日)
近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新加坡和日本的碱锰电池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1999年11月15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新加坡、日本和美国的碱锰电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终裁裁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碱锰电池征收34.25%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3年。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6102000。2002年6月21日,韩国对本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程序,决定将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延长3年至2006年12月2日。
(编辑: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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