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召开中轻联、总社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中轻联党〔2011〕14号
关于筹备召开中轻联、总社第三次
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部室、协(学)会和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中国共产党中轻联、总社第二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会、社党委常委会议研究,报经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同意,中国共产党中轻联、总社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拟于2011年7月中旬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及议程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中轻联、总社第二届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下一届党委、纪委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和纪委;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行动起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争创一流,全面推进会、社党建工作,为顺利完成中轻联三代会、总社七代会的各项任务、实现轻工业“十二五”规划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轻联、总社第二届党委的工作报告;审议第二届纪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中轻联、总社第三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条件和产生程序
(一)代表名额
中轻联、总社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08名。代表名额分配依据基层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工作需要和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详见附表(其中会、社领导同志列入机关各部门支部代表人选;第二届党委和纪委委员列入其所在党组织人选;中轻联名誉会长、顾问作为特邀代表)。
(二)代表条件
出席第三次党代会的代表必须是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中轻联、总社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2.在本职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成绩;
3.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 ,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的拥护;
4.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代表的产生由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分配名额,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各基层党组织选举出的代表,由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并向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
四、有关要求
召开中轻联、总社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是会、社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党组织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代表推选工作顺利完成。
请于
联系人:张男 电话:68396345 传真:68396382
邮箱:zn342@yahoo.cn
附件:1、中轻联、总社第三届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轻联、总社第三届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推荐表
主题词:筹备 三次党代会 通知
抄报: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